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措施疫情防控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拟支持企业补充公示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16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措施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5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审核、我局复核,拟增加对成都凡米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现予补充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24日-11月30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61883959;

市财政局产业服务和财源建设处61882554;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 61886364;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 6188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