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高新领域省重点研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科学城科技局,各项目推荐单位: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高新领域重点研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科技厅高新处、绵阳市科技局将对2017-2018年度到期未完成验收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准备

(一)项目承担单位逐一对照项目任务合同书中明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认真填报项目验收报告,并提供与考核内容和指标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编制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10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财务附件。(要求见附件3)

二、验收申请提交

(一)立项经费100万(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高新处组织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1份提交到四川省省科技信息所(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1)。省厅将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验收材料分批次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立项经费100万以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委托绵阳市科技局组织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0年11月19日前将验收材料1份提交绵阳市科技局高新科,市科技局将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验收材料分批次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科技管理部门,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因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长期失联的、多次督促不完成验收的、违规资金拒不退还的,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推荐单位要进行情况说明,并将有关情况于12月4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以便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资料报送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市科技局高新科232室)。

联系人:高新科;电话:0816-233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