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措施部分项目(扩大产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军屯镇、新繁街道: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措施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十二条”政策措施部分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畴及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应为“十二条”政策措施中规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类且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该名单(送审稿)已报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最终审定的名单为准。

各申报企业须对照“十二条”政策措施条款如实申报,申报资料清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相关镇(街道)对照“纳入全市统筹企业”名单,逐户联系本辖区的“纳入全市统筹企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请企业于2020年9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推荐意见一份、电子资料(word和彩色扫描盖章PDF)报环境和资源利用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一)各镇(街道)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

特此通知。

四、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环境和资源利用科:庞琳;联系电话:89397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