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匹配资金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纳入我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含月报和年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 )《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申请审批表》;

(二)《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经费预算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归口单位(所属街道办事处或武侯新城管委会)审核确认并签字(签署意见)盖章的上年度和本年度企业入库税费分月汇总表;

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合作开发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

(七)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八)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研产用合作合同、获奖证书等);

(九)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声明(需提供法人签字和公司公章,落款日期);

(十)其它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有详细的项目实施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投资估算要合理。

(二)申报材料用A4纸张双面印刷装订成册(首页后附参阅目录)并加盖骑缝章,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doc和PDF版各一份(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所留联系方式确保联系通畅,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加盖企业鲜章,落款日期必填。

(三)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单独提供电子文档,不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