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级重点保供企业申报疫情期间第一批次补贴资金项目评审方案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市级重点保供企业资金补贴第一批次项目正式申报和审核的工作通知》(成商务发〔2020〕109号)要求,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方案如下:

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1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室(蜀锦路68号C座7楼703室);

(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3名专家(行业专家1名、财务专家2名),组成1个项目评审组,并确定一名专家为组长。

二、评审项目

符合申报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转报并经相关业务处室复审通过的项目。

三、评审依据

(一)《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市级重点保供企业资金补贴第一批次项目正式申报和审核的工作通知》(成商务发〔2020〕109号)和《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市级重点保供企业资金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20〕22号)。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五、项目评审程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六、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疫情期间市级重点保供企业申报资金补贴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审计监督处监督评审工作。

本方案公示期3天。

联系人:彭涛  联系电话:61883717

成都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