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成都市“创新提能年”和我区“攻坚提能年”主题,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办〔2020〕6号)要求,切实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我局将于近期启动2020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单位须为2019年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单位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2019年度研发实际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量超过50万元;

(四)申报单位按规定完成所得税申报事项,已自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应同时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及核准;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五)申报单位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六)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专项除外)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纸质材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电子文档报送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打包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同时报送word版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其中,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和审查意见页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提交(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司云飞

联系电话:61432763、18080081636

电子邮箱:930053540@qq.com

地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公路口岸8楼832室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