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47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支持对象

入驻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在基地内租用场地开展生产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2019年1月-12月企业场地费用支出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市)县等部门此类补助。

(五)2019年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实际支出4万元(含)以上。

三、支持标准

企业在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

四、申报资料

(一)《2020年成都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www.cdsme.com,填报、导出、打印);

(三)《2020年成都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缴税、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财务三表;

(七)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企业生产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企业租金费用支出明细表(见附件4);

(九)企业租赁费用公对公正式发票和银行公对公转账记录;

(十)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5)。

(十一)推荐意见(见附件7)

五、其他事项

请企业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后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推荐意见、纸质申报资料4份、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报区经信局,资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联系人:张驰。联系电话:83013221

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网填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周密,刘远洋。电话:87710082-8008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