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龙泉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19〕1号)、《中共成都经开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办公室 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1-26)精神,现将开展2020年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降低民营企业担保费用成本、降低民营企业贷款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支持规上民营企业上台阶、支持民间资金投资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参展、支持企业协助配套、支持“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降低民营企业担保费用成本:担保费用补助项目

支持标准:降低民营企业担保费用成本,按照企业所承担实际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2.担保机构须为龙泉驿区内机构;

3.担保费用须发生在2019年内;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6.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补助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税收解缴回执单、2019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

3.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4.担保合同复印件、企业支付担保费用的清单及凭证;

5.诚信申报承诺书。

责任科室:企业生产服务与高端装备科

联系人:刘洋;咨询电话:84853906

电子邮箱:452817878@qq.com

(二)降低民营企业贷款成本: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支持标准:对企业纳入年度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实际支付利息中按照LPR计算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2.近两年内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征地类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3.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19年1-12月企业利息支付汇总表

3.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6.产业功能区开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7.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8.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9.统计部门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10.贷款汇总清单、贷款企业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企业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

11.诚信申报承诺书。

责任科室:企业生产服务与高端装备科

联系人:刘洋;咨询电话:84853906

电子邮箱:452817878@qq.com

(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补助项目

支持标准:对获得融资租赁机构提供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2.融资租赁机构须为龙泉驿区内机构;

3.融资租赁费用须发生在2019年内;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6.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民营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补助资金申报表》;

2.2019年1-12月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费用支付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或税收解缴回执、2019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5.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清单及凭证;

6.诚信申报承诺书。

责任科室:企业生产服务与高端装备科

联系人:刘洋;咨询电话:84853906

电子邮箱:452817878@qq.com

(四)支持规上民营企业上台阶:规上民营企业上台阶奖励项目

支持标准:对我区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纳入统计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当年度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政贡献部分的100%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其中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注册时间须为2016年1月1日之后,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企业注册时间须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4.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规上民营企业上台阶专项资金申请表》;

2.自纳入统计年度起至2019年的每年最后一月的利润表;

3.自纳入统计年度起至2019年的每年最后一月的纳税申报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诚信申报承诺书。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服务与信息电子科

联系人:崔建基;咨询电话:61432753

电子邮箱:425750030@qq.com

(五)支持民间资金投资技术改造升级:技术改造补助项目

支持标准:

1.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的4%给予补助;

2.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符合龙泉驿区产业规划,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60%(含)以上,近两年备案并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2.在龙泉驿区域内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3.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竣工报告;

5.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8.诚信申报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责任科室:企业生产服务与高端装备科

联系人:刘洋;咨询电话:84853906

电子邮箱:452817878@qq.com

(六)支持企业参展:企业参展补助项目

支持标准: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展会,按照单个标准展位(9 平米)4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单次参展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全年参展补助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龙泉驿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2.境内展会:参展参会主办方必须是由国家、省、市、区等政府部门,且有红头通知文件;境外展会:必须是由国家、省、市、区等政府部门转发的参展参会通知、邀请函或委托通知红头文件;

3.一年申报一次,申报上一年度展会补贴;

4.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米,给予4万补助;9平米<展位面积≤18平米,给予8万元补助;展位面积>18平米,给予10万元补助;在符合标准展位面积的情况下,若实际展位费不足4万元,则按实际展位费给予补助;

5.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境内展会

1.年度参展参会清单(内容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展会时间、地点、租用展位面积、租用展位费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展参会通知、邀请函或委托通知复印件;

4.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

5.参展参会费用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复印件(合法凭证或发票);

6.参展参会照片复印件(不超过5张);

7.诚信申报承诺书。

境外展会

1.年度参展参会清单(内容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展会时间、地点、租用展位面积、租用展位费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展参会通知、邀请函或委托通知复印件;

4.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

5.参展参会费用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复印件(合法凭证或发票),外文发票应附翻译件;

6.参展参会人员出国批复件、出国护照(含签证页)、进出境记录复印件;

7.参展参会人员往返机票复印件;

8.参展参会照片复印件(不超过5张);

9.诚信申报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责任科室:市场拓展与协作服务科

联系人:魏吕杨,刘蓉;咨询电话:84851424

电子邮箱:lqgyjj@qq.com

(七)支持企业协助配套:企业协助配套补贴项目

支持标准:鼓励区内无资产关联关系的企业采购本区企业生产的工业和信息化产品,按照新增采购额的 1%不超过100万元给与补贴。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龙泉驿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

2.申报年度新增采购区内企业产品的采购额达到 1000万元(含)以上;
3.采购方及供应方企业均为我区工业企业,且供应方为首次进入采购方采购体系;

4.一年申报一次,申报上一年度采购补贴。

5.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龙泉驿区鼓励企业间协助配套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产品必须是我区工业和信息化无资产关联产品,不含采购本地商贸企业销售的商品以及水、电、气、油、盐、物流、物业管理、人员培训、会务等);

4.申报采购产品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清单(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供货单位名称(开票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号、采购产品名称、开票日期、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价税合计金额;

5.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货方公章;

6.供需双方无资产关联及2019年度以前无采购关系的承诺书并加盖双方公章;

7.诚信申报承诺书;

8.经第三方审计带二维识别码的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以备审计查阅,不列入申报资料装订)。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责任科室:市场拓展与协作服务科

联系人:魏吕杨,刘蓉;咨询电话:84851424

电子邮箱:lqgyjj@qq.com

(八)支持“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

支持标准:

1.按照项目建设期内的软件、硬件等信息化投入及工业机器人、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投入的6%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2.投入补贴认定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超出认定时间的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或税收解缴关系在龙泉驿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制造业企业;

2.企业通过引进软件、硬件等信息化设施或智能技术及智能装备,实现对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化提质改造,且项目实际投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3.项目于2018年(含)后开始实施且截至申报日期已竣工投产;

4.项目应具备两化融合或智能制造典型示范作用;重点支持利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控制等基础软件、平台支撑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应用示范项目,以及企业上云上平台等新兴信息服务模式的应用示范项目;

5.申报企业须在四川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cpg.cspiii.com/User/Login)填报2020年行业调查问卷。
申报材料:

1.2020年龙泉驿区“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

2.2020年龙泉驿区“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6.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7.诚信申报承诺书。

责任科室:信息化建设与两化融合科

联系人:黄倩;咨询电话:84879383

电子邮箱:114293111@qq.com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7月31日截止。

(二)资料提交: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责任科室邮箱,责任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项目审核:区经信局组织审核评审,确定入选企业,并在网上公示。
四、 其他要求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国家、省、市、区级政策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