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66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稳岗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对2020年已按50%比例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中小微企业,直接拨付另外50%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不得要求企业再提交申报资料。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提高返还标准后的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工作应于2020年7月15日前全面完成。本通知下发后,对新增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且符合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明确的稳岗返还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直接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二、参保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时,凡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3号)规定的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官方网站能够查到职工个人电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电子证书查询方式,按2020年4月28日四川省人社厅在全省部分市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路径》进行查询,查询路径若有新增的,请一并及时补充纳入查询路径目录。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