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信息化类项目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7号)要求,现就申报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信息化类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深化5G商业应用

(二)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

(四)支持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创新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动态申报。

四、申报方式

企业参照《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编制《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各区(市)县信息化类项目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并将《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电子文档发邮箱rgzn61885818@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期从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建成止。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申报项目应为“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库”储备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储备项目可通过成都市工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三)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四)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五)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六)按《成都市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支持资金按批拨付。

(七)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八)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61883970,6188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