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0〕2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搞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以下统称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学习掌握申报内容、申报条件、组织方式等,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积极申报。原则上,在蓉央企和省外企业在蓉单位、市属企业集团直接报市经信局,其他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严格把好推荐关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申报企业推荐关,重点是:在构建四川省“5+1”“4+6”“10+3”现代产业体系中具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企业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四川省优势产业发展导向,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企业(集团)的2019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以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为准,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通知对企业人数未做明确要求;申报书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务必要求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

三、明确申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此次申报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进行。申报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集和初审,与推荐文件、申报企业信息表于2020年6月22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