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和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川经信办)〔2020〕35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若为工信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省级服务机构直接向经信厅提出申请。请各区(市)县于6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资料胶装4份及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特此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