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管委、家管委、香投集团、各镇(街道):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优惠贷款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设立2500亿元制造业专项贷款,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通信业重点企业、项目,在贷款定价、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根据四川项目情况,积极向总行争取专项贷款规模。

二、支持领域和遴选标准

(一)支持领域。重大在建、新开工(或将开工)的工业通信业项目,具体包括三类: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等领域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二是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技术改造项目;三是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二)遴选标准。一是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二是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或近3个月内可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三是企业主营业务清晰、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原则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四是企业诚信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级高,实际控制人专业素养高、道德水平好,管理团队稳定。

三、工作流程

(一)积极开展对接。我局将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制定项目对接方案,梳理本地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央企业按照项目属地原则,主动与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系对接。

(二)确定支持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确定授信意向后,由我局形成《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上报市经信局。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

(三)项目审核确认。经市经信局汇总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上报的重点项目分别就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进行审查,按照程序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审核。

(四)加强政策协同。对于获得上述信贷支持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组织相关试点示范时优先考虑,推动开展“投贷联动”合作,通过跨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在用工用地等方面加大协调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加快信贷投放,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协同联动,指导各分行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对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进行辅导培育。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香投集团对所报项目及其资料真实性负责,填写拟推荐重点项目清单(附件),于每月7日前将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新都区经信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