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开展成华区创新创业载体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引进、建设及管理,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将依据《成华区促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发展管理办法》成华府办函〔2019〕5号对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一)此次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绩效评价依据《成华区促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发展管理办法》成华府办函〔2019〕5号进行资料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绩效评价资料应包含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现场汇报PPT等,纸质资料一式五份。
二、绩效评价流程
(一)资料准备
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于5月11日报送至属地街道办事处(或有直管区的功能区管委会)。
(二)初审
各属地街道办事处(或有直管区的功能区管委会)对所收集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收集的材料符合通知要求,初审结束后将评价资料和审核意见于5月12号前一并报送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三)复审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于5月14、15日(拟定)对参与此次评价的创新创业载体进行资料和现场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