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有关商协会和外贸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0〕6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2019年支持资金的申报工作。为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列入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2019〕13号)的,由省商务厅牵头的境外展会项目。

(二)参展(活动)、推介(签约)企业工商、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三)本次申报的“万企出国门”项目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一)展位费。对参加省级“万企出国门”国(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每个企业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补助,每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4.5万元。

(二)人员费。

1.参加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2019〕13号)的参展企业人员给予定额补贴,每个企业限2人,按美洲、非洲每人1.8万元,欧洲、大洋洲1.4万元,亚洲8000元,港澳台每人4500元执行。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有实际推介、签约任务的企业1人/家。

2. 对参加列入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2019〕13号)但无展位的活动,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1人/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文件要求材料均为申报材料要件,如有缺失将视为放弃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每页(正反面)需加盖企业印章。

四、申报单位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4月30日—5月15日23:59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

列入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2019〕13号)的项目主办单位。

(三)网上注册

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主办单位,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完成单位注册。已经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

(四)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主办单位完成网上注册后,应对照本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参展(活动)、推介(签约)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齐全性负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准备完毕后,项目主办单位须于4月30日—5月15日23:59在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

申报单位在进行网上申报后应及时留意信息化平台上的申报进度,对我局和市商务局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线下申报

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主办单位须将信息化平台上的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至我局(省属企业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市)县属地申报),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接受查验。

五、项目审核、评审和公示

成都高新区将根据项目申报进度进行项目初审,请申报单位于5月18日、19日期间带上申报材料的对应原件,到高新区管委会9楼960对面沙发区进行原件核查。市商务局具体审核、评审和公示流程见《通知》。

六、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商务处,联系人:潘璐,68058690。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