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成都高新区科技保险认定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

为实施《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九条鼓励运用科技保险,现启动2020年度成都高新区科技保险认定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17点。

咨询电话: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028-67672975

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网址如下:

https://www.winpow.com/

附件1:成都高新区科技保险险种评审规程

附件2:电子版申请材料说明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成都高新区科技保险险种评审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保监会、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合作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财〔2010〕72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21号)和成都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3〕36号),《成都市科技保险险种评审规》(成科财〔2015〕31号),为贯彻落实《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九条鼓励运用科技保险,并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企业是指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第三条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每年度组织专家对保险公司申请的险种进行评审。对未通过评审的保险公司险种不予以补贴。

第四条 科技保险险种要求:

(一)险种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二)险种设计应符合高新区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和特点,应体现投保条件宽、不计免赔、赔偿及时、费率优惠等比商业保险险种明显的服务内容和价格优势。

(三)险种有助于降低或分散科技企业在管理、研发、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融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环节中的风险。
第五条 科技保险险种分为重点引导类险种和一般引导类险种两类,具体分类由评审专家评审决定。

第六条 申请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依法在成都市辖区内取得行政经营许可的法人总部或省级分公司。

(二)成立了专门的科技保险服务团队,团队确定联络员两名,常设人员应在3人以上。

(三)制定了详细的科技保险险种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第七条 限制申请的情况:

(一)为提高保险公司险种开发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并保障高新区科技保险名录的实用性,对入围上一年度认定名录但未有企业成功申请的险种,取消该险种新一年度申报资格。

(二)以上一年度企业在线上系统申请过程中被驳回情况及申请材料文书情况为考量依据,对未帮助企业做好线上系统申请和文书准备服务的保险公司,限制其新一年度险种申报数并建议整改;对在新一年申报中服务质量整改不利的保险公司,取消其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第八条 申报资料

保险公司提交胶装书面申报资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资料包括(请按顺序装订):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保险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险种评审材料(每条申报险种应分别包含以下3条要件,装订顺序按“1险种3要件”归类)

1、申报险种基本情况表。

2、该险种对应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相关主管单位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该险种完整条款(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的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包含服务团队和联络人信息)。

(五)过往历年入围高新区科技保险名录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包括:具体承保的高新区企业、承保保费、承保保额等。首次申报单位不提供。(此项无需提供书面申请,仅提供电子版,详见电子版材料说明)

(六)真实性和服务质量承诺书(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它材料。

第九条 评审和公示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集中受理科技保险险种评审申请,并组织专家对保险险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成都高新区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即可开展科技保险活动,有效期一年。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一年。

 

附件2:

 

电子版申请材料说明 

电子版资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险种基本情况表。

(三)该险种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四)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的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包含服务团队和联络人信息。

(五)过往历年入围高新区的科技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包括:具体承保的高新区企业、承保保费、承保保额等。首次申报单位不提供。

(六)真实性和服务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