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站):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0]12号)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责任科室

第一类(9个):技术创新改造科、重大装备科、园区科、环资科(含能源监察中心)、企业科(含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数字经济科、新能源新材料科、化工建材科、医药食品科(含盐业科)。

第二类(9个):办公室、审批科、经济运行科、规划法规科、对外经济合作科、政工人事科(含老干工作)、安监科、无线电监管科(含无线电监测站)、机关纪委。

(二)责任目标

1.信息公开数量

第一类科室:每月5条,全年60条。

第二类科室:每月3条,全年36条。

2.公开信息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应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信息应以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为主、工作动态为辅。主动公开的公文类型包括:决定、公告、通知、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等。政策性文件代政府拟稿及附带的政策解读和规划、计划总结也应及时进行公开。承担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信息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求,不能缺项。信息发布格式和信息文字内容按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平台要求纳入考核计分范围。

二、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评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依据公开数量和公开质量进行综合评分。办公室按月或季度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按月通报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终汇总考核分值。

(三)评分标准

1.依据公开数量评分。各科室出现信息公开两个月无信息的,每次扣5分。6月30日未达到全年目标数50%的扣10分;12月25日前未完成全年目标数的扣20分。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数的,每1%加0.2分。

2.依据公开类别评分。工作动态类数量超过全年目标数80%的,扣5分;有重点工作任务公开责任的科室(承担重点公开任务的有技术创新改造科、重大装备科、园区科、环资科、企业科、数字经济科、新能源新材料科、化工建材科、医药食品科)未及时完成相关目标任务,或发布时未在“二次聚类”中勾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选项的,扣5分。公开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每条加1分;公开非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每条加0.2分。

3.依据公开质量评分。主要包括:公开内容是否合规、公开时限是否及时、信息格式是否规范、填报路径是否正确等。出现公开信息退回的,每次扣1分;出现否定性评价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20分。

4.依据公开决策评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公布公众意见和采纳情况。凡将以上情况公开网址和相关材料提供市政务公开办,经认定合规的,每一项决策公开加10分。

5.依据抽查比对评分。抽查发现有应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每次扣2分。

三、工作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科(室、中心、站)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开发布,按期完成各时段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同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质量和保密工作要求。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