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保证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与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序衔接,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25日24:00;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真实性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5月11日24:00。

二、申请企业请同时按《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40号)文件要求报送纸质资料至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I类项目请申请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补助方向,II类项目请申申请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奖励方向。

三、于2020年2月28日前复工的企业,或2019年度有研发活动并按规定报统的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不变,仍按《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通知》(渝经信智能〔2020〕15号)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