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征集2020年度四川省氢能源与智能汽车、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两个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补充征集2020年度四川省氢能源与智能汽车、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两个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补充征集的专项均以课题形式申报。

申报课题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课题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每个课题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知识产权归属等,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后扫描在线上传。

4.牵头企业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2019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根据报送统计部门的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5.牵头企业和参与企业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即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6.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2.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能将主要精力用于课题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3.课题负责人2020年度限申报课题1项;目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执行期或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4.本专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含秘书)、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和本批次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或参与本专项本批次课题。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课题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课题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

3.地方推荐的课题,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科技厅和财政厅报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有能力组织专家团队完成所申报课题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2.课题研发成果产业化须在四川境内实施。

3.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课题的,如申报课题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

5.申报课题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6.网上不受理涉密课题。

二、申报流程

本批补充征集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填报。

课题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课题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课题申报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课题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以前,课题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课题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课题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限

(一)课题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5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25日18时自动关闭。

(二)课题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课题汇总表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申报时暂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报送申报书纸质件时间另行通知。

推荐函、课题汇总表寄送地址:

科技厅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322室,联系人:屈智028-86671416,传真028-86663469。

财政厅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606室,联系人:董霄028-86679421(传真)。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专项处向家俊028-62029921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资管处杨欣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 028-85249950

龙柱屾 028-65238305

张雨 028-65238332

彭杰 028-8523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