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15号)要求,按照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4号)相关规定,现就申报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参照《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编制《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各区(市)县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并将《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发邮箱rgzn61885818@163.com)。

二、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前。

三、申报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支持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创新

(二)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推动产业主体抱团发展

(四)提升本地产业影响力

四、申报要求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项目。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2《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为“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库”储备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储备项目可通过成都市工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二)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研发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三)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四)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五)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提出补助建议;

(六)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夏于,618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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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推荐表

2.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3.成都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