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新都委发〔2014〕8号)要求,现对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进行补充通知。
一、申报条件
在新都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并于2018、2019年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新都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
(2)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9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四、其他
按照《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新都委发〔2014〕8号)要求,企业奖励金额与地方贡献挂钩,对于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奖励不与地方贡献挂钩。
五、工作要求
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书按照文件要求格式进行胶装,并于2020年3月14日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经信局产业二科。
(联系人:代思远;联系电话:8397902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