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目的

在全区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建设。

二、申报主体

成都高新区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三、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心强,生产档案记录完善,自愿申报完善电子信用档案、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和入驻国家、省、市三级追溯平台,并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条件(网络通畅)、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信誉良好,近两年无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无违规违法不良记录。

四、建设内容

1.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点,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依托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平台,建立健全电子信用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实现电子信用档案动态管理。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建设,入驻推广运用国家级(省级)追溯平台。

五、项目资金及补助

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共计划实施30家主体,主要用于:

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补助:设备购置、业务培训、资料印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

2.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点补助: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包括主体名称、信用代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证登记、监督检查、奖励等)及时更新信息,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建设项目补助:推进国家(省级)追溯平台应用,为入驻主体配备必要追溯设备及耗材、开展数据采集与录入、资料印制、业务培训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1-11月

七、项目实施方式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信息记录表(附件2)。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由辖区所在街道、镇对申报书出具审核意见后,推荐报送统筹城乡局。

2、审批立项:统筹城乡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2020年具体实施项目;审查合格项目通过网络对社会公开。

3、核准备案。统筹城乡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联合区财政金融局将备案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评审,评审合格项目按程序批复后备案;不合格项目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项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成都市财政局核减预算、退回资金。

5.备案批复下达后,由统筹城乡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启动实施。

八、项目要求

1.各街道、镇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指导填报核实生产经营主体信息。

2.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2月29日。

3.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鲜章。各街道、镇汇总申报材料报送至统筹城乡局农业安全处,电子档和纸质档均要报送。

(联系人:李流兵;联系电话:18982906035)

附件:

1.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书

2.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信息记录表

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书

主体名称

(盖章)

主体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通网络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种养殖规模

(亩、头、羽)

主要品种

入驻追溯平台

□已入驻       □新申请入驻

认证情况

£ 无公害 □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

申报主体类型

□ 生产企业  □ 合作社   □ 家庭农场   □ 其他

主体简介

主体简介包括:主体基本情况、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办公情况、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接受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指导,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行和国家、省市三级农产品追溯业务工作。

2.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近两年无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无违规违法不良记录。

3.确保将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配备仪器设备用到实处,防止闲置和流失,提高其使用效率。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信息记录表

主体名称(盖章):

类型

填报项目

填报内容

备注

基础信息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体类别

主体类别种类: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人及电话

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和许可证号

行政许可主要内容

行政许可有效期限

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许可的日期

认证(登记)信息

产地地址

产品名称

批准产量(吨)、面积(亩)

证书(标志)编号

认证(登记)有效期限

作出认证的机构名称

作出认证的日期

奖励信息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有效时间)

作出奖励的机关名称

其他信息

备注:“基础信息”为必填项,“监督检查信息”不填写,其余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