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迅速响应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协同攻关强化突发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若干举措》的有关措施,发挥科技攻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支撑作用,现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预警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
(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与康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保护抗体、药物与疫苗研发;
(五)高致病性病毒感染隔离与治疗一体化产品及装备研发;
(六)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七)大数据在新型冠状病毒临床评价、新药研发及防控体系构建等方面的开发与应用;
(八)新型过滤材料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产品的开发应用。
二、项目类别
本批项目为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牵头单位应为重庆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项,单位应充分整合内部人才队伍、技术成果和科技平台等创新资源,同时鼓励与市内外的有关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协同攻关;
(二)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三)资助强度:资助经费50万元/项,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视情况给予滚动支持。
四、申报流程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无纸化”在线申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到市科技局。具体申报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
(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须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程序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
2. 选择专项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
3. 选择技术领域:根据系统确定的技术领域进行选择;
4.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
5. 申报正文:按照网上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正文内容。
(三)申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系统提交至重庆市科技局。
(四)形式审查。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五、申报时限及其他要求
(一)系统申报时间:2020年2月8日9:00至2020年2月14日18:00。
本批项目申报结束后,我局将视情况适时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后续项目申报工作。
(二)科研诚信承诺。申请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三)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六、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67512626
社发处:李强 67512607(研究方向1-6)
高新处:陈 涛 67513582(研究方向7)
杨 梅 67513082(研究方向8)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谢红亚 67511205
(三)监督与投诉: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赵小平 6751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