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成财农〔2019〕67号),下达我区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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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附件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2] | 资金分配[3] | 备注[4] | |||||||
资金类型[5]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合计 | ||||||||||
扶贫发展 | 1142 | 1142 | 100% | 2020年1月8日 | 2019年12月30日 |
[1] 此公告为市、县两级通用。
[2]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3]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市、区)的情况。
[4]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
[5]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5.“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