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19年度成都高新区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企业,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

(二)引进的人才须从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且符合《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件(含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来(留)蓉工作的、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须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工作的。)

(三)申请享受《实施办法》中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取得职称的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的以市(州)或同级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参加国家、省考试取得的以考试合格通知发文时间为准。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四)上年度已享受引进人才奖励且未满三年的人才,不需重新申报,由企业在每年2月15日前将其在职情况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提交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政策。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A、B、C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D类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19)》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引进人才奖励

A、B、C、D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三)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企业按《实施办法》中申请类别填写提交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装订规范,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的还需提供本市社保缴纳证明;

(二)企业引才补贴还需提供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不属于成都市职称评审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还需提供评审委员会备案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四、申报要求

各企业于2020年2月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子版(需同时报送Excel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制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

电子邮箱:gxrcc508@126.com

地址: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天府三街大源国际中心A3栋国际人才城)3楼6号窗口

附件: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3.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4.成都市企业引育专技人才申报汇总表

5.《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7〕38号)

附件1 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附件2 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附件3 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附件4 成都市企业引育专技人才申报汇总表

附件5《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7〕38号)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