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W-637号)要求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1231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份)及电子版报送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巨晓敏   联系电话85339309   邮箱124878679@qq.com

 

附件:1.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19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3.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