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W-637号)要求,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巨晓敏 联系电话:85339309 邮箱:124878679@qq.com
附件:1.
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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