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市级5G产业支持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函〔2019〕13号)要求,按照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19〕33号)相关规定,现就申报2019年度省市级5G产业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并将申报材料及《2019年度省市级5G产业支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同时发邮箱cd61883970@163.com)。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5日前。

三、申报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19〕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5G产品推广应用补助

(二)5G企业做大做强补助

(三)5G企业核心团队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补助

(五)加强产业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六)加强交流合作补助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项目要求为2019年已完成的项目,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投入认定时间可从2018年1月1日算起,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2《2019年度5G产业发展相关项目补贴申报指南》。

2019年已完成但本次不申报以及2019年将完成的项目,可在下批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已纳入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储备库(详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查询网址: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6/2019-09/18/content_2c0e4e05fb8541dbae5560ceb33c8020.shtml)。

(三)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四)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研发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等;

(二)项目产品销售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三)企业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四)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后确定相关补贴;

(六)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饶文举,61883970

市财政局产业服务和财源建设处:钟浩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